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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稱
河道總督
年表
職官異名
總督河道提督軍務;總河;總河部院
品級
正二品,加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者為從一品。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掌治河渠,以時疏濬隄防,綜其政令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41
河道總督一人。綜理黃運兩河事務。駐山東濟甯州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3,第01冊,頁290-1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駐防地參考文獻
順治1年-康熙16年1644-1677順治元年,置總河,駐濟寧。濟寧州濟寧州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41
康熙16年-康熙27年1677-1688(康熙)十六年。以江南河工緊要。移河道總督駐紮清江浦。淮安府(清江浦)淮安府(清江浦)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3,第01冊,頁292
康熙27年-康熙31年1688-1692(康熙)二十七年,還駐濟寧,令協理侍郎開音布等駐其地。濟寧州濟寧州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41
康熙31年-康熙44年1692-1705(康熙)三十一年總河又移清江浦。淮安府(清江浦)淮安府(清江浦)周馥,國朝河臣記,頁1
康熙44年-雍正2年1705-1724(康熙)四十四年定。山東巡撫。管理山東河道。淮安府(清江浦)淮安府(清江浦)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3,第01冊,頁292
雍正2年-雍正7年1724-17291.(雍正二年)又以河南武陟中牟等縣隄工緊要。設副總河一人。……。以總河兼理南北兩河。副總河專理北河。
2.雍正二年,置副總河,駐武陟,專理北河。七年,改總河為總督江南河道,駐清江浦,副總河為總督河南山東河道,駐濟寧,分管南北兩河。
淮安府(清江浦)淮安府(清江浦)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3,第01冊,頁293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41
參考文獻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089237-001號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3,第01冊,頁290-293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41-3342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32-235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402-411
清代職官年表,第2冊,頁1342-1392、1512-1514
中國地方志集成-乾隆江南通志,卷105,頁2-3
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-雍正河南通志,第536冊,卷35,頁3
周馥,國朝河臣記,頁1-11
更新日期
2021/10/22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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